首诊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咨询系统;5.危重病人急救制度;6.外科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检查制度;9.转换系统;10、临床带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标准和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系统;16、转让制度;17.特殊诊疗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成立临床血液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合理用血的管理临床。

法律解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省级临床血液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指导、评估和培训工作临床血液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临床血液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成立临床血液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合理用血的管理临床。主任为院长或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成员为医务科、输血科、麻醉科、主要科室临床开展输血治疗的科室、护理科、手术室等科室负责人。医疗和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的日常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采供血机构和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血液和血液制品的质量。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卖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在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的血源性疾病的发生。

法律分析:1。首诊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咨询系统;5.危重病人急救制度;6.外科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检查制度;9.转换系统;10、临床带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标准和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系统;16、转让制度;17.特殊诊疗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第27条应当加强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视专科协调发展,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以病人为中心,以疾病为纽带”的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医师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临床。
3、医疗十八项制度详细内容法律分析:1。首诊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咨询系统;5.危重病人急救制度;6.外科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检查制度;9.转换系统;10、临床带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标准和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系统;16、转让制度;17.特殊诊疗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法律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视专科协调发展,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以病人为中心,以疾病为纽带”的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医师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