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急!企业主要负责人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1目的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和* * * * * *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 * * * *项目公司对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控制,有效解决当前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现场安全施工的标准、法规、规章和制度。
1、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的条例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2014年5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城市供热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环保、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行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2、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的详细条款
第一条为改善民生,发展供热事业,加强城市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保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供热的监督管理,市供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供热和用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和用热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价格、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住房、园林、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民政、水务、工业和信息化、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用热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政府主导、集中供热为辅、多元化供热为辅、属地管理、节能环保、保障安全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