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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从2008年5月11日“母亲节”起,陕西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今年率先在25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展试点。
陕西省政府将此项目列入“民生八大工程”给予大力支持。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由省卫生厅、财政厅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从今年起,结合新农合“降消”项目,投入5.31亿元,逐步实现全省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今年安排3783万元专项经费,在25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展试点,2009年扩大到50个国贫县,2010年扩大到77个国贫和省贫县,2011-2012年在全省所有县区实现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到2012年,以县为单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产前五次检查覆盖率≥90%。
今年率先实行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的县为榆林市的绥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延安市的吴起县、延川县、宜川县、安塞县;咸阳市的旬邑县;渭南市的蒲城县;铜川市的宜君县、耀州区;商洛市的洛南县、丹凤县、镇安县、商南县;汉中市的镇巴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宝鸡市的陇县;安康市的汉滨区、汉阴区、紫阳县、白河县。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大约占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30%左右;“降消”项目实施期间,顺产(阴式产)平均补助:国贫县每人290元;省贫县每人340元;其他县每人400元,剖宫产平均补助:国贫县每人1350元;省贫县每人1400元,其他县每人1500元;其余住院分娩基本医疗费用,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补助解决,不属于分娩补助项目的其余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投稿:dflyh@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