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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等三部门要求不准借换届之机违规为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
作者:丹凤县    新闻来源:丹凤信息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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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重申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准借换届之机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   据了解,由于党委集中换届,一批领导干部相继交流或提拔到新的工作岗位,突击购买小轿车、超标配备小汽车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又有所抬头。对此,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小汽车,五年之内不准更换,使用五年以上,能够使用的要继续使用;按照国家汽车报废规定需要报废更新的,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后,方可申领更换;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应尽量在现有车辆中调配工作用车,确实需要购新车,必须严格执行配车标准,并按程序报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备案制度和用车标准,对顶风违纪的,除对违规违纪所购车辆予以收缴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批准购买和乘坐超标小轿车的领导干部的纪律责任。

投稿:dflyh@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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