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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公安局副局长黑帮案被控组织卖淫等11宗罪
作者:丹凤县    新闻来源:丹凤信息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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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何奇等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由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向该区法院正式起诉。

    该案的11名被告人为: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何奇、该县酒厂下岗工人党军宏、该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个体户李建峰、无业居民姚金鹏、色河镇无业居民何奇之弟何罡、城关镇卜吉河村农民崔忠来、街道居委会个体运输户李建民、十里乡杨家沟村农民郭义强(正在服刑)、该县油漆厂下岗职工徐新银、服刑犯冯彧彬、色河镇陆湾村无业居民都海生、城关镇无业居民薛亮、色河镇街道村无业居民陈俊和该县酒厂下岗职工党军超。

    商州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何奇等14名被告人共构成11个罪名,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妨害作证罪,挪用公款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8月,被告人何奇由山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调至城关派出所任所长,不久便利用其特殊身份,伙同被告人徐新银、冯彧彬以开办山阳县政府招待所歌舞厅为掩护,组织妇女卖淫。他们还以聚敛钱财为共同目的,以放高利贷、敲诈勒索为主要手段,网络骨干,壮大组织实力,有组织、有步骤地侵吞、骗取、占有被害人钱财,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该犯罪组织自1998年以来,疯狂作案50起,其中敲诈勒索8起,非法拘禁8起,寻衅滋事9起,强迫交易1起,贩卖毒品17起,妨害作证4起,抢劫1起,挪用公款1起,故意销毁会计凭证1起。非法敛财达16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26人,其中有公安法院干警、个体工商户、国家干部、私营企业主、普通打工者、农民等等,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商州区检察院根据指定管辖,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向商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开庭准备当中。

投稿:dflyh@sina.com  

新闻录入:蕨菜    责任编辑:蕨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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